吉林省拓展救助方式实施救助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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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占卿.吉林省拓展救助方式实施救助安置[J].社会福利,2005(9):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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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占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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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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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创新救助方式实施有效分类救助安置发挥社会福利机构潜能,有效救助安置无家可归人员。为解决无家可归人员生活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防止其再次流浪,各级民政部门充分挖掘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的潜能,对无家可归人员实施救助安置。目前,全省各地民政局共出资124.2万元,利用撤并乡(镇)的契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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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吉林 救助方式 救助安置工作 社会救助 救助对象 流浪乞讨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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