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国际海牙法庭决定受理波黑塞族战犯案 |
| |
引用本文: | 朱行书.评国际海牙法庭决定受理波黑塞族战犯案[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 |
| |
作者姓名: | 朱行书 |
| |
摘 要: | 联合国审判前南斯拉夫战犯国际法庭1995年5月16日在海牙决定受理波黑塞族领导人卡拉季奇、塞族军队司令姆拉迪奇和波黑前警察局长斯坦尼斯奇三人战争罪行一案。首席法官卡里比一维特说,法院是根据五十年前纽伦堡和东京法庭审判的先例达成这项决定的。我们知道1946年12月11日联大通过了95(互)号决议,一致确认了《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和纽伦堡军事法庭判决书(以下称判决书)包括的国际法七原则:“(-)任何人凡从事构成国际法上的犯罪行为者,应对此行为负责并受到处罚;……(三)从事构成国际法上犯罪行为的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