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空置面积”统计指标需重新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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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封杰.商品房“空置面积”统计指标需重新定义[J].江苏统计,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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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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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市中房公司!江苏扬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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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及时反映我国商品房库存积压情况 ,从1993年开始 ,国家统计局在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中新增了“空置面积”这一统计指标 ,和“库存面积”统计指标相比 ,因空置面积中已扣除了房屋竣工后已预售但尚未结算并交付使用的库存房面积 ,因此它更能反映商品房的积压情况 ,因而在过去的几年中具有较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为国家制定盘活存量商品房的政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如今的商品房市场早已由过去的卖方市场变成了买方市场 ,仍按现行指标进行统计 ,将可能对国家的宏观决策产生一定程度的误导 ,其主要原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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