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夫妻债务制度立法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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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萍.我国夫妻债务制度立法反思[J].学术论坛,2006(6):14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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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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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妇女干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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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去,民事交易非常频繁。夫妻为了各自或共同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理财、负债消费等活动,负债现象十分普遍且复杂多样。我国《婚姻法》在夫妻财产制度中较多关注夫妻财产的静态权属,长期以来忽略了夫妻财产的动态规范,未能为夫妻债务问题的处理提供基本行为规则,造成了涉及婚姻财产的民事交易往往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无形中也阻碍了交易的发展。文章围绕对夫妻债务制度的理性思考,着重结合我国法律适用中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债务的规范进行价值定位分析和制度探究,以期对我国未来夫妻债务制度的完善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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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夫妻债务 <婚姻法> 利益 立法 反思 |
文章编号: | 1004-4434(2006)06-014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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