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市:建立孤儿救助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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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明光.山东莱阳市:建立孤儿救助长效机制[J].社会福利,2011(4):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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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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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莱阳市民政局根据上级孤儿工作有关精神,建立实施城乡孤儿长效保障机制。对全市普查上报的50名18周岁以下及18周岁以上未结束学业的城乡孤儿开展救助,救助标准为每名孤儿每月650元,救助金发放直至孤儿年满18周岁或大中专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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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救助标准 莱阳市 孤儿 山东 长效保障机制 学习条件 民政局 城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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