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来养老 平安度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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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净
,裴国生.依法来养老 平安度晚年[J].山西老年,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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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净 裴国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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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宪法》、《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在当今“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中,善待老人在多数子女中形成主流。但是养老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许多在法律中有明文规定,而现实生活中常被忽略的问题,是导致其发生纠纷的直接原因。以下案例是笔者在走访太原市律师事务所时了解到的,从其侧面反映出当前依法养老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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