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民法典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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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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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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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从它在古罗马产生之日起,就是以调整商品经济作为它的主要职责。历史实践证明,民法是最直接、最全面、最集中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党的十四大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式,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将迈入一个充分发育、全面发展的新阶段。纵观我国现行民法,其重大缺陷是原则疏漏、散乱冲突并烙负着产品经济的色彩。因此,民事立法的迫切任务便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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