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者法、理、情融合的管理新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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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燕飞.领导者法、理、情融合的管理新理路[J].领导科学,2020(8):10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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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燕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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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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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8年贵州省社科规划联合基金课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8GZLH05);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新时代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项目编号:19rwjs20);2020年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民族生态旅游法治保障的贵州样本研究”(课题编号:GZLCLH-20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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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理情式管理具有情融理法、理涵情法、法统情理的基本表征。法理情式管理的价值有三:一是构建中国管理话语体系,实现中国管理智慧和管理话语的融合;二是构建新时代管理思维,实现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三是契合物理事理人理系统方法论,实现事实、规则和法义的融统。法理情式管理路径体现在:领导者以法正人,关键要情法分明;领导者以理服人,中心是合情合理;领导者以情感人,基础是以情释法。法理情思维的养成要有良好的政治和法律素养,有扎实的管理和法律知识,锻炼人文和自我概念形成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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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领导者 法 理 情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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