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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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时化,张西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思考[J].劳动理论与实践,19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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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时化 张西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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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钢铁厂,成都钢铁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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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成都钢铁厂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占地面积1600多亩,现有原料、烧结、炼铁、电炉、转炉、开坯、小型材、线材、制氧、动力等生产分厂,已形成年产20多万吨铁、30多万吨钢、30多万吨材的生产水平。现有职工8378人,固定资产4.8亿,1992年实现销售收入近6亿,利税7000万元。1992年,我厂被省、市定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试点企业,试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3年来,从实践中我们的主要体会和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是:一、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从观念上较彻底地破除了"国家职工"的老概念,破除了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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