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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论
引用本文:郑周丽,周鹏龙.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论[J].经营管理者,2011(19):193.
作者姓名:郑周丽  周鹏龙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
摘    要:西方国家在民事公益诉讼中,普遍认同检察机关、社会团体的原告资格,英美法系国家还赋予公民个人在公益诉讼中的原告资格。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已不能满足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确定的要求,而诉讼信托理论恰能给予合理的解释。对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进行类型化分析基础上,建议应赋予这三类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

关 键 词:公益诉讼  原告  检察机关  社会组织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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