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效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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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靖华 王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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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合肥230031(刘靖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74(王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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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效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行为公定力的否定。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界对无效行政行为理论一直少有系统阐述。本文在界定无效行政行为内涵和处延的基础上,提出以私力救济(相对方行使抵抗权)和公力救济(相对方提起确认无效之诉)相结合来对无效行政行为进行救济的初步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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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定力 无效行政行为 可撤销行政行为 私力救济 公力救济 |
文章编号: | 1003-2134(2003)06-0055-04 |
修稿时间: | 2003-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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