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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为何屡屡败北
作者姓名:崔砺金  金加宝
作者单位:[1]《中国社会导刊》特约撰稿 [2]不详
摘    要: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活中,人民必须把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委托人民的意志行使权力时,人民该怎么办呢? 权力属于人民,虽然在目前的社会生给国家机关行使,但当受托者不按照

关 键 词:公益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  社会事务  国家事务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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