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社会保障思想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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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秀凤.哈耶克社会保障思想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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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秀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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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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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哈耶克在“进化论的理性主义”认知论的基础上,提出要遵从“自生自发的秩序”,充分认识福利国家“绝对的社会保障”对自由的侵害,对经济秩序的破坏.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身份”区隔的“碎片化”管理致使一方面保障不足,一方面又保障过度,且简单并轨式的改革没有体现人力资本投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适度诱导作用.养老保险改革应当推行多元化的养老保险责任体制,并充分考虑人力资本投入与个人工作周期的收益补偿对养老金水平的影响,做到适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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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哈耶克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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