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所得税先征后返的政策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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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隶,曾凤,李慧.浅议所得税先征后返的政策变化[J].四川省情,2003(3):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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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隶 曾凤 李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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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证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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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得税先征后返政策的形成 上市公司所得税先征后返,是指各地税务部门对上市公司所得税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然后再返还企业18%,实际税率仅为15%。上市公司税收先征后返政策最初只用于第一批发B股的企业,并且这是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的惟一一批可以享受先征后返优惠的企业。目前部分上市公司所享受的先征后返优惠政策都是地方政府“借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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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税收政策 上市 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先征先返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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