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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解释的主体
引用本文:刘晓莉.刑法解释的主体[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2).
作者姓名:刘晓莉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吉林长春130024
摘    要:没有解释刑法便无以适用,而解释存在的前提是解释的主体。基于对刑法解释实然主体的描述,结合法治的统一,"三机关"的基本职能,刑法解释基本思想的客观说等因素的认识,结论是法官是刑法解释的应然主体,刑法的解释必须通过法官对刑法与案件事实的理解、解释和运用三个环节得以实现。我国需要确立"一元多级,最高法院主导"的刑法解释体制。

关 键 词:法律解释  刑法解释  刑法解释主体

The Subject of Interpretation of Criminal Law
Abstract:
Keywords:legal  interpretati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criminal  law  the  subject  of  interpretation of  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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