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与完善的理论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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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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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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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研究”(10JZD003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城市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研究”(09YJC85001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影响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研究”(10BMZ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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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自治作为现代国家的民主制度和地方治理形式,可以有效克服中央集中管理的弊端,提高地方治理的效率,保护地方的利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框架,保障聚居少数民族享有自治权利和自治权力,维护自治地方各民族的利益,且自治地方各民族都享有民主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虽有各民族共同参与管理的现象,但主要基于人民共和体制和现代民主制度而存在和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制度资源,通过多样的民主形式,保障自治地方享有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等各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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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自治 民族共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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