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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村规民约“接引”现代公民道德——基于浙江省Q市的考察
引用本文:王小章,吴达宇.以村规民约“接引”现代公民道德——基于浙江省Q市的考察[J].浙江社会科学,2022(11):66-72+157.
作者姓名:王小章  吴达宇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构、情感与道德:道德社会学的探索”(项目编号:18BSH01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现代化进程推动了乡村社会的转型,这个转型既改变了乡村社会内部的社会关系,也改变了乡村社会和外部大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社会关系的这种改变,一方面引发了作为“地方性伦理”的传统村规民约日渐式微,另一方面则呼唤着培育与确立现代公民道德,以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由于存在文化堕距,现代公民道德的确立需要一个过程。通过对浙江省Q市多个村庄之“村规民约”的考察,发现传统上作为地方性伦理的村规民约的内容虽然大多已成为明日黄花,但是村规民约的形式却可以用来、并且事实上也确实在发挥着“接引”现代公民道德的作用,换言之,当“村规民约”的“旧瓶”装上公民道德的“新酒”,它便可以成为把“村民”培育成现代“公民”的一个有效手段。

关 键 词:公民道德  村规民约  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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