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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何允许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存在?
引用本文:黄循平.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何允许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存在?[J].学术研究,1985(6).
作者姓名:黄循平
摘    要:目前,我国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把大量外商吸引到境内特别是经济特区和开放城市举办“三资”(合资、合作、独资)等经营企业,尽管这几种企业与我们采取不同的方式结合,但都是无产阶级政权同资本主义经济联系和合作的一种形式。这些企业一方面允许采取特殊的资本主义方式进行经营,另一方面又必须接受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和调节,按列宁的说法,这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①这种经济成份性质无疑是国家资本主义。对此,不少人感到费解:建设了三十多年并有一定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为何要允许这些含有资本主义的经济成份存在?这种经济成份的存在是否会产生资本主义剥削、损害我国主权和冲击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些粗浅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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