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股权问题——以公司的种类股设置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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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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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经典双重股权结构,还是有所创新的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中国合伙人制,它们的实质在于股权的种类设置。分析国内外双重股权结构与种类股的设置后,发现特别股的类别化可以分为三个模式:一是表决权不同权重模式;二是表决权不同事项模式;三是无表决权模式。类别化的模式标准是股权的主要要素——表决权与分配权的配置不同。而根据这两要素之间力量强弱的不同,法律应设置对应的限制措施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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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重股权 种类股 表决权 分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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