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律看秦“吏治”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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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丕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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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秦一代,提倡“吏道”,重视“吏治”,把对官吏的管理提到重要地位。为了强化“吏治”,秦统治者奉行法家学说,推崇“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策略,极力凭借法律武器,将官吏的各项管理制度用法律形式加以确认,创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考铨任用、政绩考核和奖惩制度,使封建职官制度开始法律化,并收到了一定效果。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说秦末农民大起义时“有叛民而无叛吏”①即是证叫。从现自秦法制史料看:秦统治者十分重视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几乎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人形容案律“无孔不入”,绝非夸大其辞。秦始皇行韩非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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