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的历史哲学形态 |
| |
作者单位: | ;1.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
| |
摘 要: | "情"与"理"均为人性,是伦理道德的重要人性前提和精神因子。西方道德哲学以"理性+意志"为人性结构,形成了以理为主、情理二分的传统,并且理性主义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中国道德哲学立足于血缘文化,形成了以"情"为主、情理合一的情理主义伦理形态。两种传统都彰显着在人类精神文明史中的独特魅力。但是由于人性本身是知情意的有机统一,现代社会中理性的张扬甚至独霸导致的现代精神文明之痛:伦理认同和道德自由的分离;现实世界和意义世界的分离,再次确证了道德哲学应当立足于情理统一的人性基地。
|
关 键 词: | 情 理 伦理 道德 历史哲学形态 |
The Formation of Philosophy of History of "Emotion" and "Rationality"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