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酒课的征收方法析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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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华瑞.宋代酒课的征收方法析论[J].河北学刊,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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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华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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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历史研究所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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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酒课是宋代重要的财政税源之一。对此,近期已有论者专文述及。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拓展。本文拟就宋代的酒课征收的问题作较为深入的考察。 专卖禁榷的课利是以最大限度剥削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获得的。下面看看宋代在榷酤专利政策下,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攫取酒利的。 1、立祖额。祖额是官府为收取数额相对稳定的酒课的一种计划指标。北宋初年,酒课因地而异“各有元定酒数”。没有统一的定额标准。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对酒课作出统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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