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学院,北京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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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西方理性观对于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的行为逻辑迥然不同。中国的集体劳动关系制度在西方学者看来很不完善,但不能否认近年来中国大多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通过和平的方式得到了较为迅速的解决。中国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具体处置手段体现了传统儒家的“经权”思想,即通过整体性、动态性、平等有限性、强目的性和法律工具性等权衡方法,力争在每次纠纷处置中达到“恰到好处”的结果,以实现中央对于地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期望。这种处置理念符合中国人独特的理性观与是非标准,在实践中具有灵活、高效的优势,然而也存在可能被错用、滥用,以及过度依赖执行人等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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