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劳动合同解除正当性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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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7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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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冠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劳动关系领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于非理性趋向任意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无限凸显其"经济人"单方意思表示,无视其作为"社会人"对整体利益的需求弹性。归根结底,《劳动合同法》预告解除等法律规范缺乏对行为人解除行为的必要限制,传统理论对合同解除权形成权属性界定在实践中被盲目适用,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利益平衡被当然打破。为此,有必要对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事由正当性进行审视,以解除事由类型化作为根本着力点,建立双重责任制度合理规制劳动合同解除权,最终实现社会整体利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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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劳动合同 解除事由 正当性 社会整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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