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刑适用对象和限制减刑适用对象问题的思考——以《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为考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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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恒.对死刑适用对象和限制减刑适用对象问题的思考——以《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为考察对象[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6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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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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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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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死刑的适用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并首次规定对部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限制减刑制度。对于这些新规定的理解与具体适用,司法实务界以及理论界目前存在着一些分歧,包括对于不适用死刑的条件、限制减刑制度的具体使用等。对于这些规定理解使用上的分歧,要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解释出发,结合相关的刑法基本理论,坚持刑法的基本原则,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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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死刑适用 限制减刑 适用对象 溯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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