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措施关爱灾区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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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刚,黎静.特殊措施关爱灾区学生[J].劳动理论与实践,2008(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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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刚 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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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12”汶川大地震后.汶川县雁门小学的680名学生整体迁移到资中县第四中学异地复课。为切实解决灾区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资中县医保局采取三条特殊措施为他们送上一份关爱。一是异地户籍特殊参保,突破城镇居民医保户籍政策规定界限,采取特事特办措施,将到资中县异地复课的灾区学生纳入参保范围。二是参保经费特殊解决,对应由学生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县教育局组织专项经费予以解决,医保卡费由县医保局组织职工捐款解决.实现灾区学生“零缴费”参保。三是住院医疗特殊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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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生 灾区 关爱 参保范围 户籍政策 资中县 医疗保障 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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