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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规定”的时代困境与未来方向——以非法经营罪为切入点进行规范体系的审视
引用本文:于志强,郭旨龙.“违反国家规定”的时代困境与未来方向——以非法经营罪为切入点进行规范体系的审视[J].江汉论坛,2015(6).
作者姓名:于志强  郭旨龙
作者单位:1.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2. 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英国格拉斯哥,G128QQ
摘    要:面对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趋向,应当首先对其中心词“经营”通过整个法规范体系的实质要求来限定其为中性,以达致其保护市场秩序的立法目的;然后对其所“非”之“法”进行具体引用,以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于“空白罪状”.但是此处前置之“法”显然不足以呼应信息时代罪情的发展,这倒逼着司法解释以解释法律之名,行类推“国家规定”至准“国家规定”之实.通过立法解释等最高立法机关的“决定”适当提升部分部门规章的“规格”,补足刑法罪刑规范中的构成要件要素,应当是复原刑法目标中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和谐共生”关系的尝试性通道.

关 键 词:非法经营  违反国家规定  信息时代  司法解释  立法解释  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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