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的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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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崇义.论美的规律[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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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崇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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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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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也是人类审美活动的第一个前提。美的规律便是造就有生命的个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规律。审美是人作为人的存在的本质特征。追求美、创造美是人类社会的驱动力。丑作为美的伴生物,不表现人的本质,“审丑”永远取代不了审美。研究美的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重要任务。为此,本文探讨了美的规律的宏观方面,并论征了它的某些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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