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基层民事纠纷解决中的习惯与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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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镭.传统中国基层民事纠纷解决中的习惯与法律[J].学习与探索,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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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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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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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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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传统中国的基层纠纷解决过程中,基层官员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形式上的依法裁判是主导性的.在民事纠纷的处理中,对民间习惯的运用实际上表现为两条路径:一是直接援引习惯进行裁决,这种情况在古代判例资料中并不常见;另一种是"参酌援引",这种做法大量体现在传统中国基层地方的判决中."参酌援引"的过程既是地方官员裁决纠纷过程中对民俗民风和"情"与"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保证了裁决在形式上符合依法裁判的要求,这种做法体现着传统中国司法人员的职业理念和裁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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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传统中国基层民事纠纷 民间习惯 "参酌援引"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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