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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与魏壎、谷书堂、吴树青诸同志讨论
引用本文:王章耀,萨公强.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与魏壎、谷书堂、吴树青诸同志讨论[J].学术月刊,1958(2).
作者姓名:王章耀  萨公强
摘    要:上海人民出版社在1956年5月出版的魏(?)、谷书堂著的“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各个阶段中的作用及其表现形式”一书,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作了说明。作者认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除了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标准的生产条件下,用社会平均的熟练程度和强度,生产每一单位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第2页)这一点以外,还可以从另一方面去了解,即“决定商品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又体现着不同商品诸生产部门之间的联系或关系,体现着社会总劳动在各个不同生产部门间的比例分割”(第3页)。接着,在1956年10月号的读书月报上,吴树青同志把这一点作为本书的显著优点之一来推荐给读者,并把该书作者的论点明朗化为:社会总劳动量在各个不同生产部门间的比例分割问题直接影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决定,从而影响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为了证明这一论点,吴树青同志还作了一定的理论上的论证。把社会总劳动量在各个不同生产部门间的比例分割问题认为是影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影响商品价值量的决定的提法,是过去书刊上所没有见到过的,乃是理论上的新的探讨,很值得引起大家重视;同时,我们都知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中,亦有很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对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系列重要原理具有很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对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亦有着直接联系。因此,对这个问题进行认真的讨论,以达到一致的正确的认识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我们亦想谈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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