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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与文明的连续性——先秦儒家的历史意识
作者姓名:李景林  孙栋修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系(李景林),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系(孙栋修)
摘    要:文化是人的存在方式。因此,一种哲学系统所从出的历史文化背景及其对这种文化背景的反思,便规定了它对人或者人性的理解方式。 约公元前7—6世纪,中西方文明不约而同地进入了哲学诞生的时代。哲学思想的创立是人类精神发展史上一个重大的突破,而这种突破则本源于各自传统宗教的母体。不过,相比较而言,儒家哲学更突出地表现了与传统之间的连续性。苏格拉底之死从某种意义上显示了希腊哲学精神之生成与传统宗教之间的冲突;而儒家的哲学观念则明确地表现了一种自觉承接古初文明传统的历史意识。而这种历史意识,则基于其对中国古初文明精神的深刻反思。 《礼记·中庸》说:“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这段话虽是后人称颂孔子之辞,但却真实地表现了孔子及以后儒家对历史文化的态度。 孔子把历史文化的发展描述为一个因革继承的连续过程。《论语·为政》:“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依照这种看法,不仅三代的文化制度损益相因,以后的发展,亦复如此。基于这种理解,孔子虽盛称尧舜之道,同时却又从当时文化的现实出发,特别重视周制,并以承继文武周公之道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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