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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的法官庭外调查权
引用本文:高志玲,郭杰.论中国的法官庭外调查权[J].社科纵横,2005,20(5):107-108.
作者姓名:高志玲  郭杰
作者单位:1. 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2. 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摘    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并没有实现真正的平等,庭外调查权可以说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限的诉讼权利的补充和救济,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庭外调查制度又有一定的缺陷,应当扬长避短,加以完善。

关 键 词:庭外调查权  合理性  完善
文章编号:1007-9106(2005)05-0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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