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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金托管制度的缺陷及改进
引用本文:王永贵.我国基金托管制度的缺陷及改进[J].山东社会科学,2008(4):104-106.
作者姓名:王永贵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国经所,天津,300071
摘    要:托管人独立地位的丧失是导致我国基金托管人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对托管人监管主体的缺失也导致了托管人行为的偏离.博弈分析表明,由机构投资者来选择基金托管人,并由其履行监督职能,就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现有托管人制度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可以主要由机构投资者组成的"基金持有人大会"代表投资者来选择基金托管人,对其进行适时监管,并根据其业绩随时予以更换.

关 键 词:基金  托管  博弈  基金持有人  托管制度  缺陷  监管主体  机构投资者  代表  大会  组成  问题  存在  托管人制度  程度  监督职能  选择  分析表  博弈  人行为  基金托管人  独立地位
文章编号:1003-4145[2008]04-0104-03
修稿时间:2008年2月1日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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