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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国家责任
作者姓名:董溯战
作者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37
摘    要:为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国家应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障制度,并至少涵盖基本生活、照管、教育、医疗四个领域.作为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保障制度构建与实施的支柱,国家应以适度国家观为理念,以国民连带为基础,遵循需求原则,努力推进制度的法定化,完善机构设置,保障资金筹措,协调不同机构关系.

关 键 词:农村留守儿童  社会保障  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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