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生态补偿各主体博弈及其行为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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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富昌,葛颜祥,李伟长.水源地生态补偿各主体博弈及其行为选择[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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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富昌 葛颜祥 李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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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2. 山东省金乡县吉术镇人民政府,山东金乡,27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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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引入市场机制对水源地进行生态补偿的理论与管理政策研究","山东省'三农'问题软科学研究基地"项目;葛颜祥为本文通讯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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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源地生态补偿实现的过程,实际上是水源地与下游围绕保护及补偿问题的一个博弈过程.运用博弈分析的方法,对流域生态补偿各利益相关体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在无政府干预的条件下,补偿主体最终难以达成补偿协议;在政府的干预下,通过干预因子的合理选择,补偿主体最终能够形成水源地保护、下游补偿的混合纳什均衡.借助这一分析结果,为生态补偿制度顺利实施提出了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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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源地 生态补偿 博弈 纳什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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