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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公费医疗住院定点医院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第十九条组织器官移植、人工器官和假体(包括人工晶体)植入、冠脉造影、射频和消融治疗、数字减影、使用高额医用消耗材料以及一次费用在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诊疗项目均为高额诊疗项目。住院定点医院应在享受人员或其委托人(家属或其单位)办理了审批手续和与省公医办签定协议后方可实施。审批手续为:1、经治医师在《高额诊疗项目申请表》的建议栏提出实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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