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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强、弱势主体的生成
作者姓名:侯自赞
作者单位:凯里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凯里556011
摘    要:人类社会自诞生以来,经济活动中从来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平等的主体,平等主体只是法律对经济活动主体的一种虚拟。经济法公开承认主体的不平等性与差异性,本文从哲学、历史与法律三个维度对经济法主体进行考辩,见证经济法强、弱势主体的生成。经济法强、弱势主体的的生成,揭示了民法的虚伪与经济法的真实,揭示了民法的力有不逮与经济法的历史使命,揭示了经济法主体的本质。

关 键 词:经济法主体  强势与弱势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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