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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何以成为“生活的乐趣”
作者姓名:石巧红  罗建文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201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YJA710026);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CX20210987)
摘    要: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提出:“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马克思从四个方面对其内涵进行了分析,提出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并以“自由时间的支配”为依据。要想让劳动成为“生活的乐趣”,劳动者必须是生产力高度发达条件下的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必须按劳动者对社会价值的贡献大小来进行分配,必须提升劳动者的主体性地位并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作用。

关 键 词:劳动  自由的生命表现  自由时间  生活的乐趣  人的类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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