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的伦理价值 |
| |
作者姓名: | 何菂 李建华 |
| |
作者单位: | 1.中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2.湖南商学院 科研处,湖南 长沙 410205;3.浙江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6ZDA103) |
| |
摘 要: | 协商民主的伦理价值是一个集良善性、合理性和正当性三要素于一体的综合体,协商民主的良善性、合理性和正当性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共同构建了协商民主伦理的价值所在。协商民主的良善性是基础,是目的善和手段善的有机统一;合理性是前提,是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的有机统一;正当性是保障,是协商民主理念、原则、制度、程序和实践行为的有机统一。从伦理价值角度出发,分析协商民主的良善性、合理性和正当性,廓清协商民主良善性、合理性和正当性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贯通协商民主的基础伦理体系,形成具有前后相继的递进性和逻辑一贯性的协商民主理念和制度。
|
关 键 词: | 协商民主;良善性;正当性;合理性 |
|
| 点击此处可从《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下载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