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制约与监督是两种紧密联系而又明显区别的控权方式,两者在内容上相互包含,功能上相互补充,作用方式上相互依赖,需有机结合才能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行。村官权力的失控源于"行政干预自治"体制下,村民自治内外监督与制约机制的双重失效。外力推动的村务监督制度创新力图通过重建内部监督机制实现对村官权力的约束,但因缺乏内部制约机制的配合而未能达到预期控权目标。在自治体实现真正的自治之前,需结合村官权力特点,依赖自治体现有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制约—监督"均衡与协同的控权机制,激活村庄潜在的监督制约力量,规范村官权力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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