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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及其反思
引用本文:侯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及其反思[J].兰州学刊,2007(12):148-150.
作者姓名:侯强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摘    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 键 词:近代中国  私立法律教育  办学理念  现代化
文章编号:1005-3492(2007)12-0148-03
修稿时间:200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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