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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权力是防治腐败的必要途径
引用本文:粟晓晶.规范行政权力是防治腐败的必要途径[J].探求,1995(4).
作者姓名:粟晓晶
作者单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摘    要:在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权力缺乏限制和规范是产生腐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从规范行政权力入手,将所有可能被滥用的行政权力严格限定范围并辅之以公平化、规范化的措施,是防治腐败的必要手段。本文试以国家行政权为例,探讨规范权力、防止腐败的途径。 一、通过法律设定并且限制行政许可权的范围,是规范权力、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 与世界上一些国家设置的行政权相比,我国的行政权力(特别是对公民和法人财产权影响的行政许可权)比较大。这种权力体制与我国历史上行政权强大、司法权相对弱小的传统有密切关系。行政许可权作为国家对社会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任何社会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对这种许可权必须由法律设定并且严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否则它容易变成权钱交易的工具。因此,对行政许可权的限制也就成为防治腐败、规范权力的一个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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