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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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购买范围、供方条件、资金安排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据悉,这是我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必将极大促进广东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也必将给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本刊现全文刊出,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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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转变政府职能 社会组织 购买服务 广东省 政府办公厅 行政效能 资金安排 工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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