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今年3月,民政部发出通知,指出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资助项目类型包括发展示范项目、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IJ、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等。资助项目经过申请、评审,现在已经开始实施。这是中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符号意义。长期以来,由政府出资支持社会组织进行社会服务一直是一个问题,这里主要是认识方面的原因,即对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组织服务(包括社会工作服务)的认识有不正确和滞后的地方。其一,有些人说社会组织是靠社会力量和组织自己的资源开展活动的,与政府资助无关,与政府财政更无关。晓得严重一点,政府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差不多被认为是国有资产流失。其二,把社会组织理解为“非政府”组织,而“非政府”组织就有点与政府不一致的味道,既然社会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甚至有时还扮演着“压力群体”的角色,当然政府不会支持这种异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