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中的公众参与
作者姓名:王岩
作者单位: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人文学部
摘    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法治实践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从程序上控制其违法性已成为学界共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公众参与为研究对象,明确提出了界定公众的三个原则,即利益相关原则、机会均等原则、特殊平衡原则。这就要求在参与的制度设计方面应该重视公告制度、征求公众意见制度以及听证会制度,以充分发挥程序设计的法律效能。

关 键 词: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程序  公众  参与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