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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民在农业承包合同关系中的地位及其改善
引用本文:左平良,喻永红.论我国农民在农业承包合同关系中的地位及其改善[J].湖南社会科学,2002(6):51-53.
作者姓名:左平良  喻永红
作者单位:1. 岳阳师院政法系副教授
2. 岳阳师院讲师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及其相关活动上的利益调整 ,都逐步采用了承包合同的形式 ,但现阶段 ,农民在承包合同关系中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 ,这已经导致了农民利益的过份转移等诸多不良后果 ,可通过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农民经济组织制度、农地流转制度等 ,来达到改善农民在农业承包合同关系中的地位并进而保护农民利益的目的

关 键 词:农民  农业承包合同  合同地位  制度建设
文章编号:1009-5675(2002)06-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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