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义利观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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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小莉 卢春梅 黄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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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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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主张"义以为上"、"见利思义"、"义利两有",是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塑造中华民族精神产生过重要影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坚持义与利的辩证统一,对于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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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利 重义轻利 先义后利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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