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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罚金数额立法模式再思考
作者姓名:王光明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摘    要:我国经济犯罪罚金数额的立法模式有无限额罚金、限额罚金、倍比罚金三种。但无限额罚金违背了罪刑法定理念从而与法治国的建设背道而驰,限额罚金模式的采取不仅不利于司法权威的建立,而且有违实质平等之原则,亦凸显了法律的滞后性,倍比罚金的参照系又无法准确反映行为的危害性。但日额罚金立法模式不仅使得裁量的过程更加透明,而且可以弥补上述三种模式的弊端,故建议我国经济犯罪罚金数额的立法规定以此为模式进行重构。

关 键 词:罚金数额  立法模式  日额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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