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诉证明标准研究——以最新刑诉法修正案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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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志远.中国公诉证明标准研究——以最新刑诉法修正案为视角[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4(3):8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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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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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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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贿赂案件证据制度研究”(10YJC82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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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公诉证明标准在具有客观性、主观性优点的同时,也具有与诉讼认识规律不符、模糊性等缺陷。2012年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排除合理怀疑"确定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内涵之一。为避免中国公诉证明标准的适用与之混同、正确适用有罪判决证明标准,完善我国公诉证明标准,应坚持高标准、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原则,将之确定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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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诉 证明标准 排除合理怀疑 唯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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