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之民族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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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衍.金朝之民族关系[J].黑龙江民族丛刊,1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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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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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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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2世纪初期建立的金朝(1115年—1234年),当国者是女真民族,女真人统治着其他民族,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改变了古老祖国传统的统治结构。同以往的几个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兴建的王朝一样,统治阶级是少数民族。比如,北魏(386年—534年)鲜卑族,辽朝(916年—1115年)契丹族,以及其后的元朝(1206年—1367年)蒙古族,清朝(1616年—1911年)满族。 执政的女真族,传序9主,统治中国北方百余年。其间,政府制定了对诸民族的总方针和总政策。研究金代社会生活,应当从金代具体特殊本质的社会出发,而不是从一般社会或社会一般出发。那末,如何将金朝的民族构成,统治阶级民族与被统治阶级民族的关系,民族政策的模式,作一具体的历史的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本文大略对上述问题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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